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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不使用冲突矿产的说明
发布时间:2021.05.31 浏览数量: 分享:

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,及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、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、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、贝特瑞(天津)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、鸡西市贝特瑞石墨产业园有限公司、惠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、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、贝特瑞(江苏)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先进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、鸡西市超碳科技有限公司、贝特瑞(江苏)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、惠州市鼎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、鸡西市贝特瑞矿产资源有限公司、深圳市深瑞墨烯科技有限公司、深瑞墨烯(福建)有限公司、开封瑞丰新材料有限公司、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,以下简称贝特瑞集团,积极支持并响应,美国《多德-弗兰克保护法》条例 第1502章 关于不使用冲突矿产的相关政策。

冲突金属:锡(Sn)、钨(W)、钽(Ta)、金(Au)这4种金属称为冲突金属,简称3TG。锡Tin、钨Tungsten、钽Tantalum、金Gold4种金属的首字母组合之后的简称。

冲突矿产:在刚果   及其周围国家和地区境内的锡(Sn)、钨(W)、钽(Ta)、金(Au)等稀有金属开采已造成严重的人权与环保问题。这些地区的大部分采矿活动与冲突的武装组织有关(资助),导致该地区长期不稳定,所以这个地区所产出的这4种金属被称为"冲突矿产"


对冲突矿产的政策:不支持、不使用来自武装冲突、非法采矿与低劣工作环境中采矿而来的金属,即所谓“冲突矿产”。供应商应调查其产品中含、金(Au)、钽(Ta)、锡(Sn)、钨(W)等金属,并确认这些金属来源。



更多权威消息,请关注冲突矿产相关的官方网站,

友情连接:

http://www.responsiblemineralsinitiative.or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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